近事女是佛教术语,特指已皈依佛、法、僧三宝并在家修行的女性信徒,需受持不杀生、不偷盗等五戒。该词源于巴利文upāsikā及俗语uvāsia,梵语原称"优婆夷"或"优婆斯迦",唐代玄奘在《大唐西域记》中将其规范译为"近事女" [1]。其核心宗教内涵为"亲近三宝,奉事如来",与男性信徒"近事男"共同构成佛教在家修行群体的性别区分体系。
- 拼 音
- jìn shì nǚ
- 注 音
- ㄐㄧㄣˋ ㄕˋㄋㄩˇ
- 类 别
- 佛教术语
- 梵语音译
- upāsikā
- 对应称谓
- 近事男(upāsaka)
- 典籍出处
- 《大唐西域记》 [1]
词源演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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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近事女"为梵语upa^sika^的意译,早期佛经多音译为"优婆夷"或"优婆斯迦"。唐代玄奘在《大唐西域记·摩揭陀国下》首次采用意译法,将其规范为"近事女",并指出旧译存在音韵讹误 [1]。该词在巴利语中作upāsikā,俗语形式为uvāsia,均指向"在俗女性修行者"的原始语义。
宗教内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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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佛学典籍定义,近事女需完成以下宗教义务:
- 皈依佛、法、僧三宝并受持五戒 [2]
- 通过持戒修行实现"亲近三宝,奉事如来"的宗教理想 [1]
- 与出家比丘尼形成在家与出家的修行阶层互补
戒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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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事女所受五戒与近事男完全一致,包括:
- 不杀生
- 不偷盗
- 不邪淫
- 不妄语
- 不饮酒《俱舍论》等经典文献强调,持戒是近事女获得"清净法身"的基础修行。
文献记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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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奘在《大唐西域记》卷九明确记载:"鄔婆斯迦,唐言近事女",并指出该译法纠正了前代译经的语音偏差 [1]。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卷二、卷十三多次注疏该词,强调其与"优婆夷"的译名对应关系。佛学典籍通过系统性术语对比,确立了近事女作为佛教四众弟子(比丘、比丘尼、近事男、近事女)之一的宗教地位。
文化传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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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词随佛教汉译经典传入中土后,成为汉语宗教术语体系的组成部分。其译名选择体现了玄奘"五不翻"原则中的"顺古不翻"理念,即对已有通行译法的术语沿用意译而非音译 [1]。现代辞书如《佛学大辞典》仍将其作为佛教文化传播的关键术语加以阐释。